江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近日舉辦的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培訓班上透露,為推進江門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結合《江門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實施和市區餐廚垃圾處理項目正式運營,城管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江門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將依法查處。
據江門市城管局執法監督科負責人介紹
以下10種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最常見
哪些是常見的垃圾分類違法行為?
1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未履行工作責任
2 、單位和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隨意傾倒、拋撒、焚燒或者堆放
3、 將家庭裝修廢棄物或者廢棄沙發、衣柜、床等大件家具投放到垃圾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
4 、收、集、運輸單位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
5 、餐飲垃圾交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運處理,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廁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6 、違規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飲垃圾飼養畜禽
7、違規將餐廚垃圾用于原料生產、食品加工
8、不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
9 、破壞分類設施、阻撓監管工作
10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設施未達到規劃設計要求,或者未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
(文章來源:廣東環協)